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admin 2025-10-26 19:11:33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要求,国家体育总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报告的电子版可在“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”(http://www.sport.gov.cn)下载。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国家体育总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(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,邮编:100763)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是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,国家体育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理念,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,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、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,紧紧围绕体育中心工作,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,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、实现政民良性互动发挥积极作用。

(一)持续做好信息主动公开

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,2023年度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2049条,新设信息公开专栏7个,包括“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微党课宣讲大赛现场决赛”“新冠康复运动指南”“第一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风采”“第一节全国学生(青年运动会)”“2023年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”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”“杭州第19届亚运会”等。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,通过政网站集中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21件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5件,做到“应公开、尽公开”。

(二)深入弘扬体育正能量

紧贴主题主线,围绕竞技体育、群众体育、青少年体育、体育文化建设、“三大球”振兴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,鼓励支持优秀运动员、教练员以及一线体育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体育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,全方位、多角度展现新时代体育人的正面形象。大力开展体教融合宣传工作,指导中国教育电视台推出新闻资讯、赛事观摩、成果示范等七大类体教融合电视节目,启动青少年体育赛事直转播、优秀运动员进校园活动及体教融合融媒体宣传工作。组织举办“中华体育精神颂”项目系列工作,开展“中华体育精神颂”项目启动仪式、成都大运站、杭州亚运站、“体育力量 中国精神--体育文化展”全国巡展等系列工作,促进体育文化宣传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,取得良好社会效果。

(三)加强大型赛事信息公开

积极做好杭州亚运会期间信息公开工作。坚持高站位谋划、高标准落实,建立赛时宣传联络机制,与中宣部、中央网信办、杭州亚组委方面畅通赛时联络渠道。加强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,注重媒体服务、采访规范、纪律管理,特别是主动策划代表团系列专访、积极安排运动队视频专访等工作,全面立体展现了代表团的优异竞赛成绩和卓越精神风貌。此外,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,积极开展成都大运会、第九届中俄青少年运动会、第一届全国学生(青年)运动会、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、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等信息公开工作,响应群众需求,加大信息供给。

(四)加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公开

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宣贯,印发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》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》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》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服务规范》等群众体育行业标准。持续做好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信息公开工作,向群众宣传降低参赛门槛、精准覆盖健身人群等最新政策,直接参赛人数达1555万余人,参赛证书发放超过1006万份,全网媒体传播量超48亿次。加强全民健身传播推广,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设“山地中国”等官方账号,发布科学安全的山地户外知识;在央视频道《生活圈》栏目制作播出科学健身节目60多期,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推广作用;制作12集科普动画视频,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推送,总播放量超过5000万人次。做好首批群众“三大球”精品赛事案例推荐和结果公开工作,共推荐55个地域特点突出、群众参与广泛、社会影响力大、综合效应明显、传播推广较好的案例,为基层“三大球”推广普及树立了标杆。

(五)坚持依法依规,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

2023年,国家体育总局通过政府网站互动平台、信函等渠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次。对于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(部分申请涉及多项公开内容),国家体育总局严格按照《条例》要求进行了答复,与申请人事前有沟通、事后有反馈,答复更具针对性、精准性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3

1

33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12

1

181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85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22

0

0

0

0

0

22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10

0

0

0

0

0

1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6

0

0

0

0

0

6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2

0

0

0

0

0

2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4

0

0

0

0

0

4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22

0

0

0

0

0

22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

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1

0

0

0

1

0

0

0

0

0

1

0

0

0

1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3年,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,但仍存在以下不足:一是政策解读时效性待进一步提升,解读方式较为单一;二是政府网站中的子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待进一步加强。

2024年,国家体育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,引入多种方式辅助解读,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、巴黎奥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的信息公开工作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国家体育总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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